董潔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 被告需致歉并賠償16萬
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播報董潔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7月22日,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播報,董潔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。據悉,被告張*、鄭**因在其個人微博帳戶發布《董潔破壞我的婚姻,差點毀了我的
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播報
董潔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
7月22日,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播報,董潔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。據悉,被告張*、鄭**因在其個人微博帳戶發布《董潔破壞我的婚姻,差點毀了我的一生》的文章,文中包含:“惡毒的女人”“放著自己的孩子不管”“懷孕三個月奔赴日本打胎”等對董潔女士的惡意侮辱、誹謗內容,造成了極為惡劣的負面影響,使董潔女士的名譽受損,社會評價降低,被判構成對董潔女士名譽權的侵犯,須在涉案微博賬號置頂持續十五日向董潔女士致歉,并賠償董潔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其他合理損失等共計160000元。
董潔工作室發文
隨后,董潔工作室轉發內容表態:“網絡并非法外之地,我們會堅決通過法律途徑抵制網絡暴力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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